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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类账户资金,今后原则上不得查封冻结
时间:2025-12-10 12:54:02来源:法治日报责任编辑:郭炬

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,进行了公示,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,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、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。
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,从严治党将有什么新部署、新思路,这次中央纪委全会,备受关注。

《这两类账户资金,今后原则上不得查封冻结》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:罪犯李达球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,且没收个人财产、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,建议对罪犯李达球的减刑幅度从严掌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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